*策要闻
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》
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》,部署在北京、上海、重庆、杭州、广州、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,同时也明确了创新试点工作10个方面101项改革举措。《意见》提出,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,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,*治理效能全面提升,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,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,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,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,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。
信息来源:*人民*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content/2021-11/25/content_5653257.htm